与东京大学合作社合作、协作的组织以及校内外组织。

东京大学出版社、一般财团法人

全面合作协议

 东京大学消费者协同组合协会(以下简称“第1部”)与一般财团法人东京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第2部”)签订如下协议。

 战后不久,大津在A的前身东京大学合作出版社的基础上成立,A和B有着共同的历史。 今天,在我们庆祝建校70周年之际,随着全球形势的巨大变化,我们被迫重新考虑大学内图书和出版业务的运作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党与党的合作,不仅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而且从弘扬大学知识界学习、提问、讨论的文化角度来看,也具有重要意义。一起讨论吧。
 正是因为双方在以《聆听和达的声音》的出版为标志的书籍媒介、传播学术信息以及和平活动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所以我们想以这份协议为起点我相信我们能够更好地利用我们各自的优势,分享并提升它们。

(目的)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目的是甲、乙双方通过全面合作,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 通过图书出版和销售业务,我们将加深东京大学成员之间的联系。
  • 我们将提倡学习、提问和讨论的文化,以丰富我们的学习生活。
  • 相互合作,为大学社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合作事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就下列事项相互配合、配合:

  • 东京大学会员之间通过书籍进行交流的相关事宜。
  • 培养对东京大学图书销售、出版事业的推进以及图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的相关事宜。
  • 与以和平为主题的项目以及学生完成学业的其他社会条件有关的事项。
  • 支持东京大学学术知识的教科书和教材的顺利供应相关事宜。
  • 与数字内容的逐步利用有关的事项。

(合作事项)
第三条 具体活动内容、业务计划、职责分工、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各自部门具体商定。

(保密)
第四条 除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外,甲乙双方仅将基于本协议开展活动中获得的信息用于第二条规定的合作事项。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该信息,本协议终止后亦同。

(到期日期)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但甲方或乙方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未以书面形式表示的,本合同将续签一年,内容相同,其后亦同。

甲、乙双方应共同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签字盖章以证明协议内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东京大学共同研究机构人文中心

全面合作协议

 东京大学消费者协同组合协会(以下简称“第1部”)与东京大学共同研究机构人文中心(以下简称“第2部”)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自成立以来,通过图书部的销售等业务,为东京大学图书文化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乙方通过学术研究书籍、小册子等书籍传播人文学术合作活动的成果,也通过出版文化史研究等个人研究项目获得了关于书籍文化的历史和可能性的各种知识. 通过综合协调各自的活动,甲方将能够利用乙方的知识进一步推动图书文化传播活动,乙方也将能够通过甲方更广泛地传播学术合作活动的成果。 因此,我们特此签订协议。

(目的)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目的是甲、乙双方通过全面合作,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 通过提供和传播书籍文化学术信息的项目,我们的目标是加深东京大学各组织和成员对书籍文化的理解,并加以推广。
  • 通过甲方的传播项目和乙方的学术项目,我们旨在深化和弘扬图书文化。
  • 为大学社区作为学术场所的发展做出贡献。

(合作事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就下列事项相互配合、配合:

  • 东京大学各团体及会员之间通过书籍进行交流与合作的事宜。
  • 与扩大研究活动兴趣的学术书籍信息共享相关的事宜。
  • 通过合作获得的图书信息的利用相关事宜。

(议程很重要)
第三条 具体活动内容、业务计划、职责分工、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各自部门具体商定。

(保密)
第四条 除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外,甲乙双方仅将基于本协议开展活动中获得的信息用于第二条规定的合作事项。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该信息,本协议终止后亦同。

(到期日期)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但甲方或乙方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未以书面形式表示的,本合同将续签一年,内容相同,其后亦同。

甲、乙双方应共同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签字盖章以证明协议内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4日

日本人